謝秋瑾老師撰寫
前幾天匡宇的貼文中,他回原地拜領了兩個人生重要的東西一個是證據神符(しょうこまもり)另一個是妻子的安產神許
其意義在天理教用語這本書中有詳細說明,轉載如下:
證據神符(しょうこまもり)
返回原地時,可以申請領取祐身符。
但是這祐身符和一般只要出錢就可以買到的護身符完全不同。非但不可轉讓、也不可代領(※未滿十五歲者除外)。十五歲以上的人必須由本人向教會申請,拿著申請書回到原地,親自在教祖跟前領取。
這只祐身符是做為返回親里的證據所賜給,所以也稱為「證據神符」。將此祐身符帶在身上,遵從「心靈遵神意,身軀獲神祐」的教導,效法教祖,無論多麼艱難困苦,也保持著明朗之心,在專心拯救之道上前行。父母神定會消除災難,賜與我們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的祐護。
早在一八七四年(明治七年)六月,即有留下教祖賜與證據神符的歷史記載。
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教祖開始穿上紅衣(參閱紅衣),以顯示她是月日神龕的特殊身份。此後教祖便把穿過的紅衣做成證據神符,賜給人們。因此拜領祐身符,即是拜領教祖穿過紅衣的一小部分。我們隨身佩帶祐身符,有如教祖一直在身邊。每天跟隨著教祖的足跡前進,遵循典範之道,對信仰者而言相當重要。
父母神依照心念賜與祐護。每日的心念,若是不符合神意時,即使將「祐身符」帶在身上,也不會有什麼功能。因此除了佩帶以外,必須牢記教義並付諸實踐。
未滿十五歲兒童的祐身符,是由父母代領。兒童的疾病和煩惱,全因父母的存心所致。父母要充分了解教理,重要的是代替子女日日抱持真誠之心。基於此理由,即使兒童本人雖未回來原地,也可由父母代替申請領取。相對的,兒童單獨一人也無法申請領取,必須在父母或代理人(詳情請向各教會查詢)的陪同下才可領取。
因為是依照個人的心念蒙獲祐護,因此兒童長大滿十五歲後,須將祐身符的意義及領取時聽到的重要教理,確實地講給子女聽,使他們了悟。
安產神許(をびやゆるし)
父母神創造了人類和世界,是人類的元始父母、生命的根源。教祖是父母神創造人類時具有女雛型靈魂因緣的人,是世界人類的母親。安置甘露台的原地是「孕生人類的原地」,是人類的故鄉、世界的「親里」。
御筆先裡:
「此宅乃是創世處 伊乃創人元始祖」六 55
因為是元始父母、元始宅院、原地,因此最早施予的拯救,是幫助婦女平安生產。出自於這種父母慈心,教祖最初賜與的珍奇祐護,就是平安生產的祐護。這祐護稱為「安產神許」。
教祖開始傳達神意以後,有二十幾年的期間,被嘲笑是妖怪附身,罵她是瘋子。但這些不肯聽講教理的人們,當親眼看到安產神許的珍貴祐護時,開始敬慕教祖,為求拯救齊聚而來。
當時,前來求賜安產神許的婦女,是由教祖在腹部吹氣、撫摸,或領取「御供」。後來教祖也教導了特別祈求安產祐護的安產聖舞。現在奉行安產聖舞時,於甘露台供奉神米,做為安產神許的御供賜與人們。
領受了安產神許的人,只要相信父母神為真實的父母,不猜疑,全心依賴父母神祐護,即不必擔心,在短時間內就可以順利生產。產後的復原也可以得到充分的祐護,無需顧慮民俗禁忌,所生的嬰兒也會一切平安。
「安產神許」是在懷孕六個月以後,由孕婦本人、丈夫或任何一方父母向教會提出申請,返回親里,到永生教祖居住的宅院直接領取。
紅衣(あかき)
一八三八年(天保九年)十月二十六日,父母神以教祖為月日神龕,藉由教祖的口,直接傳達神意。教祖本身就是父母神鎮座的神龕。
教祖親筆寫的御筆先第六號裡(此號由一八七四年〈明治七年〉十二月開始執筆),將以往所使用的「神」更換為「月日」,引導人們更加一層親近父母神。同月二十三日奈良縣廳傳喚教祖到圓照寺,教祖為此蒙受了苦難。二十五日信仰遭到阻止,幣帛、鏡、簾等都被沒收,官署也漸漸開始鎮壓、迫害。當時教祖七十七歲之後直到八十九歲為止,十二年間共經歷了十七、八次牢獄苦難。
翌日(二十六日)教祖以御筆先明示:
「對此紅衣如何看 可知月日在裡邊」 六 63
教祖的衣服、襪子等從這一天開始,一律改穿紅色,以此更進一步明確地顯示出其為父母神月日神龕的身份。同時首次賜與拯救疾病的「神授之理」。
教祖所穿的衣服全是紅色,所以叫做「紅衣」,並且將這穿過的紅衣做成「證據神符」賜給人們。
一八八七年(明治二十年)正月二十六日,教祖隱去身影。教祖雖然隱去身影,但靈魂永生在宅院,日夜不停地祐護著我們。因此紅衣的布料也依季節不同而縫製,供俸教祖。如今我們雖無法拜謁其身影,但教祖每天依然穿著紅衣,拯救世界全人類。
註:文中「心靈尊神意,身軀獲神祐」這句話,說明了日常生活中心念、行為要符合神意才能得到祐護,這只祐身符才有功效,這是與一般寺廟所發給的祐身符在意義上不同的地方。